法律援助送上门 贴心服务真暖心

发布日期:2021-06-10 17:18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苏自强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轮椅上的残疾人上门提供贴心法律援助服务,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事,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这是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办实事一个缩影。

                            一个电话,请求法援

20214月下旬,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位雷女士的求助电话,希望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解除婚姻关系。她说自己是南陵县三里镇某村人,现46岁,是一级残疾人不能行走,平时靠轮椅活动。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老了有人帮助,有个依靠。7年前,雷女士在网上认识一名南京籍男子张某,经过网聊一年,彼此好感于20144月结婚,婚后三天张某某承诺先回南京安排好就来接她然张某回南京后,至今再也无法联系上,婚姻已名存实亡,说婚姻不解除将影响她后续享受低保。

法援受理,上门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该女士微信发来的残疾证、低保证、结婚证等相关信息及求助人口述,经审核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但在审查中发现被告户籍地、居住地在南京某区,南陵县法院无管辖权。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求助县法院立案庭,能否与南京某法院联系跨域立案服务,得到同意答复后,我们指派了籍山律师事务所汪律师援助此案。考虑受援人雷女士外出十分不方便,家中只有一个老父亲,也是残疾人一只眼失盲,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与受援助人联系约定时间,会同援助律师、立案庭法官带好材料驱车20里到受援人住居的三里镇某村上门为她办理援助、委托律师、法院立案手续。

办手续过程中,雷父看到我们弯腰、蹲地为她女儿贴心服务很暖心,不停地表达谢意,用朴素语言说“国家真把老百姓的事放在第一位,你们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谢谢你们!”。

网络开庭,解除婚姻

立案后援助律师又和南京某区法院沟通联系,因雷女士无法到现场开庭,请求法院网络开庭,得到南京某区法院同意,决定于2021526日网上开庭,庭审中,法院采纳援助律师意见,一审判决雷女士与张某某准于离婚。(南陵县司法局刘茹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