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烟墩司法所:多举措开展扫黑除恶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0-10-15 17:07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徐露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今年是扫黑除恶治本决胜之年,为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扩大和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确保社会和谐、安全和稳定,烟墩司法所根据上级规定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年来,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到位。成立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党委政法委员任组长,司法所(法宣办)、综治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各村居、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协调和落实宣传贯彻活动。

二、会议学习到位。在镇村干部工作大会、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大会、专项工作例会都要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同时还要求和单位要开展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知晓率、参与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浓厚氛围。。

三、活动宣传到位。在综治宣传月、丰收节、过小年等活动现场,设置了法治宣传服务台,普法志愿者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过往群众的咨询和疑惑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面对面宣传讲解扫黑除恶法规政策。

四、阵地宣传到位。为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升知晓率,制作了八块扫黑除恶宣传板,分别设置固定在辖区八个村居居民较集中的区域,并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前往观看。同时要求各村居、单位进行会议宣传、LED宣传、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力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徐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