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16条工作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法治堤坝

发布日期:2020-03-02 16:5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许旭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2月26日芜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工作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工作措施包含16项具体举措,每项举措均明确牵头和协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

一是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梳理相关地方性立法,加强疫情防控法规制度保障,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二是加大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社会治安和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执法司法机构和人员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