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
资格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5 09:05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律工科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根据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提交健康码,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前往芜湖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芜湖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地点及时间

 

1、地 点:芜湖市黄山西路24号3楼法考办公室
联系电话:3878961


2、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