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1-04-12 13:36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扣主题主线,结合中心实际,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密切关系民生的问题为线索,出台多项便民利民微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近日,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市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到学校、养老院、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讲座,向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以及《民法典》中常用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宣传手册和法律援助宣传物品,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法律援助知晓率。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协会协作开展“法律专家门诊”活动,由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咨询窗口作为门诊专家,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坐诊”服务,解答来电来访咨询,通过移动公交媒体、芜湖市司法微信公众号将值班律师安排表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根据咨询问题的不同来选择咨询律师和咨询时间;健全完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工作站的律师值班制度,招募了14家律所承担律师值班工作,全面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互联网+、微信网络平台之间地相互融合,全面发挥窗口、工作站点、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三是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应援尽援。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依照国家固定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