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四个加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日期:2021-05-12 17:38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芜湖市司法局坚持“四个加强”,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上谋实策出实招,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上持续发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创建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1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芜湖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芜湖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任务、时间、条件、程序、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市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三年培养工程,培育了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和“法治带头人”,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的配备,目前已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和社区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服务,为农民学习专业法律知识提供便利途径,满足农民日常法律知识需求,实现了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了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市共培养“法治带头人”880人,“法律明白人”25868人。

三是加强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普遍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村民对村务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基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选举民主规范、决策民主科学、管理民主依法、办事民主公开、社会治安良好、乡风文明有序、群众满意度高”的目标。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命名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重点在有无村(社区)两委人员违法犯罪、村霸涉黑涉恶重大安全事故、越级上访事件等情形需撤销,以及因村居撤或区划调整需注销、更名等方面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已命名的村、社区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完善,切实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2020年,对全市28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保留125个, 重新命名156个,注销2个,撤销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