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3-23 17:3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0031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新律所成立一年内是否允许接受实习律师?
来信时间: 2020-03-17 09:00:08
来信内容:
申请实习律师,能否挂证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律所下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0-03-23 17:30: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一)设立满一年;(二)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故申请实习律师,不能挂证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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