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公布接收公众立法意见建议途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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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公布接收公众立法意见建议途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规定,本市行政立法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公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行政立法,现将接收公众意见建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线下参与形式
(一)信函,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芜湖市司法局法规科A309室(邮编:241000);
(二)传真,传真号码:0553-3119554;
(三)通过市司法局“行政立法”专栏中“关于确定芜湖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聘任芜湖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咨询员的通知”列明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说明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向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线上参与形式
(一)电子邮件,邮箱地址:wuhuhfxsc@163.com;
(二)登录芜湖市司法局网(https://sfj.wuhu.gov.cn/),通过“行政立法”专栏,或直接点击左下角“立法公众意见征集”,进入具体行政立法项目和具体事项的征集页面,提交意见建议;
(三)关注微信公众号“芜湖司法行政”,点击“民意征集”,进入具体行政立法项目和具体事项的征集页面,提交意见建议。
公众对我市行政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具体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可详细阐述理由或通过实例说明;涉及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立法项目的,应当说明具体项目的名称和理由。
芜湖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