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9-10 14:59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4090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复议机关延长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必须要组织听证吗
来信时间: 2024-09-07 10:00:46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复议机关延长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必须要组织听证吗?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4-09-10 14:59:5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听证和延期的适用情形和范围均不同,延期的案件不是必须要听证。
具体情况已通过电话为您详细解答,您回复满意。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0553-3113158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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