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

发布日期:2024-04-01 16:07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邢婧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s://www.mo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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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跨省通办”专区点击“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后,选择“资格档案调转”事项,按网页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芜湖市司法局收到网上申请后初审办结,安徽省司法厅审核,发证地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档案调出。

    申请人在网站查看办理进度,当显示“档案调转已完成”时,应下载保存并打印《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出函》作为“资格档案调转”证明,无需办理资格证书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