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义芜湖分所成功举办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09-30 15:52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邢婧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2021年9月24日下午,企业合规理论与典型案例研讨会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汉爵阳明大酒店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安徽师范大学案例研究基地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和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来自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以及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共50余名代表出席。

会议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安徽师范大学案例研究基地主任、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主持。他介绍了举行此次研讨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对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和嘉宾表示诚挚的感谢。之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红与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合伙人胡国杰分别发表开幕致辞。赵红向与会领导和嘉宾介绍了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和现状,对一直以来支持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发展的芜湖市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表达衷心的感谢,对此次研讨会的顺利举行表示祝贺。胡国杰介绍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对法学院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未来的合作表达了信心和支持,对此次研讨会的圆满举行表示祝愿。之后,赵红书记代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聿旭签署合作协议,与胡国杰主任共同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

第二个阶段是企业合规的理论问题,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汪维才教授主持。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奚玮教授围绕《完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周振杰教授围绕《企业合规的基本要义与实践问题》、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光宇教授围绕《恶意收购行为之刑法规制》、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明发教授围绕《企业刑事合规审查中刑民关系的两点思考》、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原研究室主任陈广计围绕《试论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导涉案企业合规中社会各方协同治理机制的构建》、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叶彪围绕《企业刑事合规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审查运用》、湾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汪刚围绕《推动企业合规,优化营商环境》、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余筱兰副教授围绕《大数据时代企业合规的比较法考察》、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周新副教授围绕《涉航企业的刑事合规问题》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宇松副教授围绕《企业合规建设与生产性企业家精神培育》等主题进行了精彩发言。

第三个阶段是企业合规的典型案例,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永周副教授主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肖珍、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叶彪、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周平、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顾问耿建生、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雍自元副教授、陈银珠副教授、张素凤副教授、张磊老师和余秋莉博士等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作了精彩发言。

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企业合规理论与典型案例研讨会的成功举行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成立,是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安徽师范大学案例研究基地成立以后的第二场研讨会,对于法学院打造案例品牌、形成学术研究特色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