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话民生:耄耋老人赡养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

发布日期:2022-01-18 14:23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苏自强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元旦假期刚过,寒风萧瑟,一位耄耋老人颤颤巍巍地走进鹤毛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赶忙上前搀扶,老人一进来就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经过一番询问才知道原来这位老人已年近九十,含辛茹苦拉扯三个女儿长大成人,如今自己到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女儿们没有一个人愿意照顾她,自己走投无路,如今吃喝都成为了难事。

听到老人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对老人女儿的做法十分痛心,对奶奶说:“放心吧,你的事情我们就交给我们,一定能让你安享晚年。”工作人员首先联系三个女儿到现场,随后分别对三个女儿逐一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对子女们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经过工作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老人的三个女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得到了保障。

古语云“乌鸦尚有反哺义,羔羊尚有跪乳恩”,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为子女应当遵守法律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