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校园欺凌,法律援助来帮你

发布日期:2022-05-05 10:36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苏自强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汤沟镇红旗村李某父亲送来一面写有“不忘初心为人民 司法公正树典范”的锦旗,真诚表达了对施俊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感谢之情。

李某就读于芜湖医药卫生学校,住校后遭受到同寝室同学季某某、陈某某、胡某、吴某某(均为未成年人)的欺凌,2021年9月29日晚,该四同学对李某进行殴打,使用开水将李某的面部、颈部、前胸、会阴部等处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热液烫伤4%II°。家长向居住地村委会求助,各级政府非常重视,芜湖市政法委要求湾沚区、鸠江区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鉴于李某是未成年人,在接收李某的申请材料后,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启绿色通道,法援中心主任和援助律师立刻前往湾沚派出所了解案情,在得知由于肇事者均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无法对肇事者进行刑事处罚的情况下,考虑只能在民事赔偿方面提高赔偿数额,来安抚被害人李及其家长的愤怒情绪,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援助律师陪同及其家长前往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帮助其办理司法鉴定手续,并协调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22年3月29日,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书,确定李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按照及其家长的要求,援助律师拟定了30余万元的赔偿项目与数额清单,经及其家长签字确认后,2022年4月12日,在湾沚派出所主持下,李家长及援助律师、芜湖医药卫生学校、湾沚区教育局、汤沟镇政府代表参与了调解。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促成了李及其家长和芜湖医药卫生学校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纠纷;学校代表肇事者及其法定监护人先行赔付李各项费用20万元,并退回李学费5150元,学校共计支付205150元,于签订协议后三日内汇入李家长的银行账户,学校先行赔付后有权向肇事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追偿,李及其家长予以配合。调解协议由各方签字生效后,学校于2022年4月15日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所确定的义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付李家长205150元。  

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践行“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和“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活动宗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