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法律援助为妇女维权托起“幸福天”

发布日期:2024-04-03 17:10 来源:无为市司法局 作者:丁清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强化妇女维权工作,无为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强化法治宣传,练就防范“金钟罩”

一是节点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利用“3.8”妇女节等节日,工作人员走进大街小巷,设立展台,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和宣传单页的方式,向妇女群众宣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妇女宣传15场次。二是形式多样宣讲有滋有味。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知识宣讲活动,对婚姻家庭权益方面作重点讲解,耐心解答妇女同志在婚姻关系、财产关系、劳动就业、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妇女同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引导妇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活工作纠纷,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宣讲11场次。三是创新方式宣传有情有境。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关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开展面对面微宣讲,转换表达方式,避免形式上的“高大上,运用“土味”表达讲透“大道理”,积极引导妇女群众全面认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危害,起到充分预防和避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

优化维权效率,跨入便民“高速道”

一是以“书”代“证”一次办。针对在妇女维权法律援助业务办理工作中当事人无处出具证明、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难的情况,申请人只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个人诚信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场审批,提高了法律援助审查效率。二是绿色通道优先办。开辟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对妇女维权方面法律咨询、代书服务全覆盖,畅通符合条件的妇女维权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时效的,可先受理后补手续。三是线上线下就近办。利用全市20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76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就近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充分发挥线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安徽法律服务网、皖事通App、无为司法微信公众号等“一网通办”作用,让困难群众“不见面”也能“办成事”。

完善服务网络,拉起维权“保护网”

一是完善链接划“横线”。与残联、共青团、妇联、劳动监察大队、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加强横向联系,建立法律援助站点,密切配合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方便受援人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建立“法律援助+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支持起诉联络点”强化法援工作外部合力。二是城乡一体描“竖线”。市级设立法律援助中心、20个镇设立工作站、276个村(社区)设立联络点,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市援助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援助窗口,择优配强人员力量,整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项服务职能,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格局。三是长效机制书“斜线”。在全市276个村(社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一村一居一律师”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以“点单式”普法、定制法律课堂、热点问题解答等方式,形成了政府主导、律师参与、群众受益、持续发展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有效的解决基层群众的法律问题,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便捷服务。

提升办案质量,建立专业“安全港”

一是承办过程标准化。根据司法部印发的《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无为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无为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标准》,对手续办理、接待、会见笔录制作、阅卷、证据运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援助质量评查,使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服务管理规范化。组织熟悉妇女心理特点的专业律师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专家团”,将涉及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服务团承办,提升服务效果。完善满意度评价机制度,以电话回访、旁听庭审、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开展满意度评价工作,加强质量跟踪监督,落实援助效果,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案件办理品质化。以受援人满意与否作为法律援助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首要标准,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办理、结案等全程跟踪监督,征询受援人员对案件办理情况、对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典型案例、优秀律师评选,增强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参与提供法律援助的自觉性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