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四个建好”助推民生实事惠及更多群众

发布日期:2024-11-15 17:09 来源:湾沚区司法局 作者:葛靖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实现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真正方便、惠及更多群众,湾沚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四个建好”入手,确保受援群众“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建好法律援助工作“平台”。一是建好湾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相关建设规范要求,设立标识、标牌,做好3+X服务(即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建好一个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指引机构,全区共建立5个镇工作站、88个村(社区)工作室,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公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所需提交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专人负责帮助、引导,便于群众知晓。

二、建好 “互联网+法律援助”网上服务流程。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进行网上预立案,及时指派律师承办,实行预约服务。

三、建好法律援助诚信承诺制度。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一律免于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用好经济困难证明诚信承诺制;对于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7类人群和进城务工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保险待遇等7类事项的,一律实行经济困难免审,当场受理、当场审批。

四、建好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制定完善了“法律援助接待审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四个建好”实施以来,湾沚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真正做到了提效率、惠民众,确保了群众获得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受到普遍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