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3 09:41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苏自强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提升,结合司法鉴定行业投诉处理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决定全市范围内组织展本年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抽案评查的方式,重点对今年以来被投诉案件、重新鉴定案卷等进行综合评查,力求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对案卷质量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程序规范意识,提高全市司法鉴定案件质量。

二、评查方式

(一)评查人员

本次案卷评查专家小组将由各司法鉴定机构分别推荐2名鉴定人专家组成。

(二)评查程序

本次案卷评查采取现场集中评查的方式,评查小组将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法通〔2016112号)等相关规定,如实记录案卷中的问题,评查后填写《司法鉴定案卷评查表,表格经各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统一汇总,并现场对筛选出的优秀的鉴定案卷和存在问题的鉴定案卷分别进行通报。

三、评查范围

本次案卷评范围覆盖全市司法鉴定机构,随机抽取各司法鉴定机构各类案卷至少5份,抽取案卷时间节点为202311日2023530,被投诉案件和重新鉴定案卷为评查重点被抽取案卷案号在评查前一天通知。

评查、时间和地点

案卷查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

地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14会议室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在2023年5月30日下班前上报202311日2023530案卷目录及本次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市局将于5月30日告知抽取的案卷编号,各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和评查专家请携带市局抽取的案卷准时到场。

(二)案卷评查情况将予以通报,本次评查的结果作为2023年司法鉴定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反馈的问题,各鉴定机构要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

 

   

                                 芜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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