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
的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司法局将于近期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2022年度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现将上述文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诚信等级评估时间截点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诚信评估目标任务
一是做好党的建设;二是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四是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和技术规范;五是依法接受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六是履行内部管理职责并做好执业公示。
三、诚信等级评估对象
全市执业司法鉴定机构。
四、诚信等级评估等次和评定标准
具体请参照附件一《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执行。
五、诚信等级评估程序
(一)各司法鉴定机构自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
请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按照中央司法部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本次诚信等级评估活动,按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下列考核材料(盖章PDF版和盖章纸质版):1.《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附件2);2.各机构诚信工作自评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整理装订)。
PDF材料报送邮箱:whs******k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市司法局C区31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3-3111523; 联系人:吴胜兰。
(二)初审: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
芜湖市司法局对司法鉴定机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作出初评意见。
附件:1.《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
2.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
芜湖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