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声出效果

发布日期:2023-10-31 15:31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行政复议科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王清宪省长关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0月18日上午,李杨诉鸠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鸠江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黄万勇出庭应诉。二坝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区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旁听庭审。

本案系征收补偿诉讼案件,庭审中,在庭审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质证辩论,充分发表意见黄万勇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和辩论意见,就该案的实质性化解和今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表意见,并在庭后与原告进行沟通交流

黄万勇表示,一是表达歉意,本次案件反映出个别具体行政行为还存在不到位、不充分、不规范,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将举一反三,遵循职权法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二是表示感谢,原告依法起诉政府,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体现了鸠江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提高,希望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理性维权,处理好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区政府将尊重和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三是认真反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不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和执法工作全过程四是强化监督,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推进制约和监督有机统一、相互促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鸠江区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质效努力做到出庭、出声、出解、出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