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矛盾化解” 芜湖市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日期:2024-02-05 16:58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行政复议科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2024年1月2日,我市收到一起申请人对某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芜湖市司法局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我市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比新法修改前,通过“普简分流”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极大的缩短了行政复议办案时效,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使命。

审理期间,行政复议机构秉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即便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仅有三十天的办案期限,依然制定了个性化且有针对性的行政争议化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24年1月30日,申请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本起行政复议案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1月份,我市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

下一步,我市继续扎实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打造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芜湖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效,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创建更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