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调解工作法
——解锁行政争议化解的关键密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芜湖市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创新“四步调解工作法”,着力构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7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4件,化解率达48%。
往前走一步。受理案件时,详细了解申请人申请复议的前因后果,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对于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以及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明法释理,劝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减轻行政机关负累。为下一步审理案件,实质性化解争议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间评一步。审理案件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全案进行审查,根据案卷审查情况,把握案件调解方向,紧紧围绕各方争议焦点,充分考虑申请人现实困难和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能调尽调。
往后看一步。在办理案件中,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审理全过程,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在调解过程中,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多重换位思考,运用“六尺巷工作法”,在各方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事后想一步。调解结案后,对于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归纳、举一反三;对于行政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