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8 09:2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邢婧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根据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提交健康码,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前往芜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三)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学历无法查询的,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地点及时间

1、     点: 芜湖市民服务中心C1座5楼527室

联系电话: 3878961

2、 办理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芜湖市司法局

                                0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