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芜湖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五)

发布日期:2021-10-12 18:0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法考办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芜湖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芜湖考区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芜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芜湖考区考务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01

考生应从考前14,每日登陆司法部《报名系统》的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在报名系统中准考证打印页面中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个人承诺应当如实、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未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2

考生应学习掌握皖事通支付宝”APP,提前14天申领并刷新健康码行程卡(位于健康码界面右上方,可点击核验),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能够熟练调取本人健康码行程卡。考试日当天,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东门入口处提前扫描考点入口二维码,调取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两码均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检测37.3度,身体无异常情况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03

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所属行政区(县)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测量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并立即安排防疫人员陪同就医排查。

04

考试日前14天内省外来(返)应试人员,在核验“健康码”、“行程卡”的同时,需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须经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组对其进行健康评估,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05

应试人员自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建议应试人员每场考试至少准备2个口罩(禁止佩戴带呼吸阀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消毒湿巾、纸巾等物品。

06

建议应试人员在无禁忌症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07

应试人员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应当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08

考试日当天,请应试人员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检测查验工作。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

09

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考点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不得进入考点,必要时由考点驻点公安协助处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应试人员应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增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