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 法治先行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和法治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有着深刻的辩证关系、逻辑联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当前,安徽省芜湖市正处于“聚焦高质量、冲刺八千亿、建成副中心”关键阶段,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化为推进更高质量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思路举措,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芜湖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聚焦凝心铸魂,以更强自觉把牢“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清单式、闭环式抓好党内政治要件办理,清单式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举措,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等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建立全系统机关干部常态化联系司法所机制,在全市持续扩大局机关“初心永恒、法佑江城”党建品牌影响力,聚焦“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打造支部党建工作亮点,纵深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聚焦统抓统筹,以更大力度锚定“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指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目前芜湖市已基本建成法治建设“四梁八柱”,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对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改革不定期开展专项调度。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督察“两手抓”推进机制,加快实现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当前市县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深入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全面部署并推动落实“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化长江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及畅通普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行动。“关键少数”抓紧抓实,同步推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述法主体全覆盖,在市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先行先试,将述法工作向二级机构和内设机构延伸。突出大局导向,以更高站位紧贴“服务发展”中心任务。《决定》指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撰,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芜湖市共出台快递管理、轨道交通管理、电动车安全管理等9部政府规章。建立行政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立法后评估、清理、汇编等全景生态链。在全国率先出台《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全力保障“东数西算”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立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建立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预警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重要保障作用,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流程等进行细化和明确,保证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合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推动法治建设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合作协同。深入贯彻《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把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芜湖市主动靠前解决新兴产业发展法律需求,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新兴产业企业,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发展。打造“法务沙龙”为企服务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等行业产业、专精特新领域,解决企业个性、行业共性法律问题。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涉企文件,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社区的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芜湖市司法局连续两次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创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联席会议机制,有效加强平台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芜湖法务区建设,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深化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推进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并重工作机制,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民声呼应”工作机制,加强对分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专题研究、集中攻坚,推动立行立改、全面整治。注重强基导向,以更实作为践行“维稳促安”职责使命。《决定》指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持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深化“红色领航 律动为民”党建品牌。守牢社区矫正安全底线,全力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跟踪帮教政策要求和工作措施。完成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试点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打造一批智慧司法所,借助科技赋能社区服务和治理的先发优势,推动司法所法治服务、维稳保障、需求供给能力全面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探索全市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工作模式,打造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务实管用的芜湖行政复议工作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魄力启动“改革创新”动力引擎。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围绕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重点谋划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司法行政改革项目。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开展政策兑付资金“回头看”,加快实现“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闭环运行。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持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创新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工作,深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宣传推广征地拆迁“三问工作法”,深入挖掘特色调解典型案例。深化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改革,拓展仲裁服务领域。建立健全集体议案、审核把关等行政复议办案机制。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