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两护”扎实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14 09:27 来源:弋江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张和立场往往是对立的,在此期间如果处理的不好就会激化劳资双方的矛盾,使双方争议扩大,处理难度也会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就是矛盾处理的“降温剂”和“润滑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等不利因素,通过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调解仲裁服务水平等,扎实做好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仲裁日常的立案、送达、庭审工作中,做好劳动者针对劳动争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严格依据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解释和说明。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当中,始终坚持劳动争议优先调解的原则,减少劳动者在维权上的时间成本,提高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的获得感。无论在调解还是裁决中,均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的“守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准司法”性质的劳动争议仲裁,通过规范有效的工作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仲裁实践过程中,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能够充分重视用工单位的自主权,在遇到有集体性仲裁风险苗头时,能够及时与用工单位联系,在提醒单位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堵住在劳动用工方面的风险和漏洞。

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5起,已结案230起。在办结案件中,裁决43起、调解169起,其余18件经调解通过撤诉方式予以结案。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立足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调解案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在裁决案件中做到“铁面无私”。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