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石涧司法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发布日期:2022-03-23 09:19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徐露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2021年12月24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营造全民扫黑除恶护民生的的浓厚氛围,石涧司法所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致力于提高民众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石涧司法所联合镇扫黑办、综治办等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律条款和相关知识,向群众解释有组织犯罪的危害性以及民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为维护社会风清气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此外,在全镇范围内,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微信群发送普法案例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人心,使百姓群众了解了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的危害,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工作中,石涧司法所将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贯穿到“八五”普法中去,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宾馆、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社会知晓度。

                                   (石涧司法所 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