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投诉举报方式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维护仲裁规范、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仲裁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553-2963128
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1座5楼
二、投诉举报提交材料
投诉人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投诉材料内容包括: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事项、投诉请求、相关事实和理由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式,并提供投诉人身份证明、仲裁文书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投诉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并经投诉人签名或盖章。
投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投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和投诉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投诉事项已经有关机关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不予执行;
(二)投诉事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仲裁、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处理的;
(三)投诉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
(四)匿名投诉或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人的;
(五)无书面投诉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人应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