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确认书
芜湖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此 表 由 申 请 人 填 写)
案由 |
纠纷 |
案号 |
(202 )芜仲字第 号 |
|||
告知事项 |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本委仲裁文书,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名称; 2.当事人应向本委提供书面送达地址确认书,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本委的,由此产生的仲裁文书文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即仲裁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
送达地址 申请人 |
当事人名称 |
|
||||
确认送达地址 |
|
|||||
确认收件人 |
|
确认联系电话 |
|
|||
微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送达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
||||
QQ号 |
|
|||||
电子邮箱 |
|
|||||
被申请人 送达地址 |
当事人名称 |
|
||||
确认送达地址 |
|
|||||
确认收件人 |
|
确认联系电话 |
|
|||
微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送达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
||||
QQ号 |
|
|||||
电子邮箱 |
|
|||||
被申请人 送达地址 |
当事人名称 |
|
||||
确认送达地址 |
|
|||||
确认收件人 |
|
确认联系电话 |
|
|||
微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送达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
||||
QQ号 |
|
|||||
电子邮箱 |
|
|||||
的确认 当事人 |
我已阅读芜湖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送达地址是准确、真实、有效的。我方已经知晓故意隐瞒被申请人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能造成裁决被撤销或被不予执行等不利后果,保证不存在隐瞒上述信息的情形,并保证在仲裁程序进行中若知晓被申请人新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将及时告知贵会。
申请人/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芜湖仲裁委员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此 表 由 被 申 请 人 填 写)
案由 |
纠纷 |
案号 |
(202 )芜仲字第 号 |
|||
告 知 事 项 |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本委仲裁文书,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名称; 2.当事人应向本委提供书面送达地址确认书,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本委的,由此产生的仲裁文书文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即仲裁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
送 达 地 址 |
当事人名称 |
|
||||
确认收件人 |
|
确认联系电话 |
|
|||
确认送达地址 |
|
|||||
微信、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送达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
||||
QQ号 |
|
|||||
电子邮箱 |
|
|||||
当 事 人 确 认 |
我已阅读芜湖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在仲裁过程中,本人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若有变更,或者中途撤销委托代理、委托新的代理人,需要变更送达地址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芜湖仲裁委员会。如因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我方指定的签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给我方的,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