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聚焦”做好法治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23 17:00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许旭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是聚焦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督。制定印发《中共芜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等工作制度,全流程规范督察工作主体及对象、方式与内容、启动和实施、以及结果运用等。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督察市委依法治市办拟定年度法治督察计划按程序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确定,并与市委督查办积极对接,将督察事项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高规格统筹调度安排。

二是聚焦短板弱项,实现“精准”督。近年来,结合年度法治重点工作任务,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020年全面梳理并整改落实清单问题54个,紧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定、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紧盯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督实察。

三是聚焦流程环节,实现“系统”督。督察检查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两种方式进行,2020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对职责履行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系统全面检查。实地督察凸显问题导向,以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为切入点,制定个性化督察方案。建立督察协调机制,加强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实地核查、案卷抽查、随机访谈等环节衔接,抽调各单位专业人员组成督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突出督察实效。

四是聚焦整改落实,实现“有效”督不断强化督察成果运用,对督察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依法治市办将采取通报、简报等方式予以表扬,放大督察的正向激励效应,如“松鼠检署”工作站有效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治市办提出整改意见,被督察地区和单位及时认领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如针对行政诉讼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通过细化指导规定、联合通报数据、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协同发力,2020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较去年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通报+整改”双向机制并行,进一步释放活力、压实责任,确保督察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