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四个发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21-10-27 08:27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许旭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是高位统筹,在“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上发力。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安排常务会议学法5次,组织区委常委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次,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1次。

二是围绕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力。统一全区招商合同签约主体,制定统一的招商引资合同格式文本。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定期召开企业服务联席会,着力规范招引企业政策兑现。深化企业法律服务,设立全省首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镜湖区法律顾问企业(民商事)法律服务团”,有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规范程序,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上发力。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把合法性审查关,重大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出台法律顾问工作“三项制度”,统一全区法律顾问、涉诉案件及工作报酬支付管理,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后备库,实现全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坚持法律顾问定期研讨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在“规范执法”上发力。加强司法监督,制定《镜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实施意见》,实现全区行政负责人出庭10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83项。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4项,明确整改措施14条,限期整改完毕。今年以来组织集中案卷评查1次,评查案卷60本;开展执法人员培训1期,参训人次4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