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四举措”创新述法模式,探索法治建设新抓手
一是全面述法,述到“关键处”。全面落实履职规定,完善述法制度,创新述法形式,做实述法举措,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每年采取委员会述法和专题述法形式,安排10余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推动述法工作由“纸面”走向“台前”,晒出一年“法治工作台账”,促使“一把手”正视差距、反思问题,实现自我提升。2021年以来,共安排3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
二是现场质询,询到“要害处”。述法设置质询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矛盾突出等方面,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现场提问,直击要害,述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场回应、提出方案,以质询、答复“双向互动”,助推压力传导、经验交流和共同提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精准点评,点到“穴位上”。聚焦内容实事求是,杜绝套话虚词,以增强述法精准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对述法单位进行逐一点评,当面肯定成绩、点到问题并指明方向,突出问题不足和整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跟踪落实。2021年以来,指出问题不足51个、完成整改数42个。
四是客观评议,评到“实效上”。组建由“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7人组成的评议团进行评议,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和组织考核奖惩、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让法治成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底线思维,切实做到以“述法”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