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建立“五常”机制 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发布日期:2024-07-05 17:08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许旭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会前学法成“常规”。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做到“逢会必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采用专家报告会、研讨交流、集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2023年以来,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0余次,中心组举办法治专题报告会4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任前考试成“常制”。为进一步提升拟任职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县人大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通过笔试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任前法律测试。考题内容涵盖《宪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等多部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法律法规,全面检验拟任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023年以来,对28名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参加了测试。

述法评议成“常效”。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干部提拔使用、绩效考评指标范畴。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制度,通过召开委员会或专题述法等方式听取各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要求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职,组织法律顾问团现场提问,由县委常委点评,“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进行评议。自述法工作开展以来,累计36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现场口头述法。

上台讲法成“常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上台讲法活动。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涉及本领域本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主动上台讲一堂法治课,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2023年以来,共有60余名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讲法。

    日常培训成“常态”。制定《南陵县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八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46部党内法规、61部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基本任务。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基地,将法治学习作为党校主体班规定动作。设立春谷法治学堂,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研讨班。开展一批主题普法活动,举办“周郎法治”法治文化论坛,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观摩、依法行政能力法律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