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出台《关于落实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 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
近日,芜湖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落实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形成监督合力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社会治理问题和法治政府建设等15项重点合作举措,实现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加快省域副中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芜湖篇章新征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同履职、统筹推进等衔接配合机制,从制度建设层面确保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的规范有序衔接。定期会商研判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重点事项,互相通报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协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学习研讨、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提升法治人才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