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芜湖市第二届中小学生“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15:42 来源:芜湖市司法局 作者:徐露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法宣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法宣办,三山经济开发区教育文体、法宣办,各市直学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青少年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实现“以讲传知识,以赛促普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芜法宣办〔20248号)文件精神,在民法典颁布周年之际,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法宣办决定开展全市中学生“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内容

围绕“学习民法典  法治护成长”这一主题,讲述中学生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对民法典有关条文的理解、自己如何学习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怎样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故事,可以是发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的故事,也可以是发生在身边同学或好友身上的故事。故事应主要反映民法典是怎样保障权益,护航成长的真实、感人、发人深思的故事。故事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讲文稿须为原创作品,每个参赛选手可报送指导教师一名。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

自发文之日起至7上旬。分初选、推荐、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选

各县市区法宣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法宣办,市教育局分别牵头教育等相关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适合教学需要、鼓励全员参与、重点选拔指导等方式,在辖区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选拔活动,将优秀文稿、优秀演讲者选拔出来。

(二)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向市法宣办集中推荐参加全市决赛人员。每名参加决赛人员需填写 “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推荐表一份(见附件)并盖章,连同演讲稿于6月28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法宣办指定邮箱(whpf956@163.com)。

(三)决赛

在各地组织初选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全市演讲比赛决赛。决赛暂定于7上旬举行。

三、推荐名额

推荐参加全市演讲比赛决赛名额分配如下:无为市2名,南陵县2名,湾沚区2名,繁昌区2名,镜湖区2名,弋江区2名,鸠江区2名,经开区1名,三山经开区1名,市直属中学2名。

 

附件:“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推荐表

 

 

芜湖市司法局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

 

 

附件

 

“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所在学校及班级

 

参赛选手

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演讲题目

 

故事

内容

简介

200字左右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