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弋江司法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
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杜绝再次犯罪,维护社会安宁和谐,6月27日,南陵县弋江司法所集中举办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都按要求准时参加。
会议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学习了《禁毒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知识,同时列举有关典型案例进行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弋江司法所所长对二季度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遵守的纪律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务必要端正态度,严以律己,杜绝侥幸心理,坚守法律红线,服从监管,非必要不得请假外出。警示他们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