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有奖销售和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芜湖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无为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一个住宅小区。2020年8月25日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内容为“某小区正是无为高铁经济圈的核心,随着金塔路东延工程的全面施工,未来升值潜力无限”。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规定的房地产广告不得有升值和投资回报的承诺。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在该微信公众号又发现“某小区花园洋房《购房抽豪华大奖》活动于2021年2月26日(正月十五)正式上线”的内容。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2021年2月26日(正月十五)开展了购房抽奖的活动,二等奖6名,分别由6名购房者抽中,奖品是TCL液晶电视;一等奖3名,分别由3名购房者抽中,奖品是美的双开门冰箱;特等奖1名,由购房者徐某抽中,奖品是奔驰轿车梅赛德斯,价值19万元。该活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奖销售最高奖不得超过5万元的规定。
调查与处理
一、大数据监控发现案件线索。市场监督部门基于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市场监管”监管模式,对网络平台和网上商户开展全方位检测。大数据平台检测发现:芜湖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内有“承诺房产升值”的违法广告。
二、线上线索,线下核实,认真梳理,另有发现。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打开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发现第一版块载明“某小区是无为高铁经济圈的核心,未来升值潜力无限”,确定了违法事实。随后,办案人员对该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其公众号的另一版块发现在2021年2月26日,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举行了抽奖活动,特等奖为奔驰轿车一辆,奖品奔驰车肯定超过了五万元,如果是事实,这种行为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奖品“不能超过五万元的”规定,抽奖活动距现在半年未到,也未超出两年。
三、并案处理,巧妙取证。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执法人员把违法广告和不正当有奖销售并案处理。执法人员并没有采取盲目出击, 而是选择先冷静思考,开会讨论,集思广益,分析案情,当事人在其公众号发布“承诺房产升值”的违法广告已是“白纸黑字”的事实,如果确定有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不但要查清奔驰车的型号、价格和取得购车发票,也要查清中奖人的身份信息,只有取得这些材料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把案件办成铁案。但办理此案的难度是,如果办案人员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再要提取车辆信息和购车发票,当事人可能会为逃避处罚拒不提供中奖车的信息和购车发票,给案件调查带来困难。办案人员最后决定采取迂回政策,先投石问路,询问该公司董事长助理鲁某关于违法广告的情况,鲁某承认了违法广告的事实。对抽奖活动,鲁某因担心我们追究活动的真实性,承认2021年2月26日在楼盘销售时确实举办了抽奖活动,并提供了特等奖梅赛德斯奔驰车的购车发票和中奖人徐某的身份信息,发票显示金额19万元。办案人员又从徐某处获取了车子的行驶证,行驶证的车架号正好和当事人采购的奔驰车的车架号吻合,当事人的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成立。
四、科学定性,依法追究。当事人设立19万元的特等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当事人处以150000元的罚款。当事人承诺房产升值回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广告费2倍1200元的罚款。最终,对当事人的承诺房产升值和不正当有奖销售两种违法实行并处,处以151200元的罚款。
分析与思考
一、大数据监测功效显著。该案是芜湖市市场监管理委托第三方通过数据检测获取,大数据不但能及时、精准向市场监督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还能有效通过网络发现相关的违法经营行为,让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态势平稳。
二、主动出手,彰显市场担当。近年来,市场督管部门对房地产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而且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忠实履行“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惠民生”的历史使命,努力营造地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