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市住建局在处理信达蓝湖郡龙隐别墅业主信访投诉过程中,经与镜湖区住交局、涉案工程建设单位、涉案工程施工单位和信达蓝湖郡龙隐别墅业主代表共同对现场进行开挖调查核实发现,信达蓝湖郡龙隐别墅D5#-4楼工程下沉式庭院东侧墙(主通道地下室外墙)未施工防水层,南北庭院挡土墙未施工防水层,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一)— 子项设计说明”之第八条地下室、屋面、外墙面、室内防水与防潮和“ 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四)–材料做法表”中上述部位应当施工防水层的要求; D10#-4楼工程西侧山墙防水层界面距离室外地坪-750mm,不符合该工程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一) — 子项设计说明”之第八条第01项中“地下防水工程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要求(该规范第三章第3.1.3要求“附建式的全地下室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 以上)。施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之规定。
由于涉案工程设计单位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设计图纸中地下工程南北面室内挡土墙及地库挡土墙是否需要设置防水层有争议,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建设、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参会接受专家质询,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开挖调查核实前,对于涉案工程业主与建设单位之间就工程设计图纸中地下防水设计等级、做法及具体位置存在的争议,市住建局以函询形式要求设计单位给予答复,以督办函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予以明确答复。
经查明,涉案工程存在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事实。2022年3月市住建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将此案移送市城管局实施行政处罚。
市住建局多次组织建设单位与业主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开展维修工作。2022年7月,信达蓝湖郡龙隐别墅D5#-4楼工程下沉式庭院东侧墙和D10#-4楼工程西侧山墙现场整改完成;2022年9月,D5#-4楼工程南北庭院挡土墙现场整改完成。
2022年9月,市城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处罚涉案工程施工分包单位16852元,处罚主管人员赵某某1011.12元。
调查与处理
一、做好畅通受理渠道的加法。畅通日常监管、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反映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渠道,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的,依法调查处理,固定证据,责令改正;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快速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衔接,优化完善协助机制,及时协调,形成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合力。需要答复当事人的,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的范围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依规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做好优化办理模式的减法。建立执法案件“繁简分离”办案模式,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案件及时疏导,对不必要的争议,力争消化于矛盾产生之前;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化解民事纠纷,降低对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坚持开门办理,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函询约谈、专家论证和沟通协调讨论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对于疑难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巧借“外脑”形成合力,确保办案质量。
三、做好提升执法水平的乘法。建立实时普法工作机制,由案件承办人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案件事实分析、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说理释法,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律法规和执法过程,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竞赛,激励提升能力素质、锤炼过硬本领,并探索建立金牌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模式。
四、做好化解矛盾争议的除法。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信访接待、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题讨论和会商研讨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合理诉求坚持解决问题到位,对不合理诉求或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坚持围绕争议焦点耐心说理释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采取行政提醒、建议、劝告、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指导和服务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最大限度减小行政处理给企业在信用和市场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聚焦质量监管和信访纠纷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分析与思考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不能顾此失彼。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