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13 17:45 来源:繁昌区司法局 作者:程业洲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繁昌区自2022年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以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为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繁昌区结合实际,出台了《芜湖市繁昌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指导意见》,重点从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一是确定考核对象。镇(繁昌经开区)、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所属(繁昌经开区)、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是创新考核方式。将考核方式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各调委会每两月开展一次月度考核,及时总结专职人民调解员近期工作表现,月度考核平均分即为年终考核得分。

三是细化考核内容。主要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学习、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和工作成效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细化各项考核指标,为量化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表现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予以优先续聘;对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所在调委会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其所属调委会将不再续聘。

    通过强化考核,注重结果应用,有效畅通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进出渠道,全面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和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平安繁昌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