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港镇“三强化”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3-07-21 16:29 来源:繁昌区司法局 作者:卫进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繁昌区新港镇通过“三强化”扎实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繁昌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以后,新港镇第一时间做好摸底调查,在全区率先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把身边一些有威望、办事公道、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形成专兼职并存的调解队伍格局。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完善镇村(居)调解组织工作机制。通过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开展业务讨论等多种以会代训形式,不断提升村级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

强化软硬件设施打造规范平台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到每个人民调解组织有固定的调解室、专职调解员,有统一的标牌标识,有配套的上墙制度,有印章,有规范的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同时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规范调解卷宗的制作,强化镇村(居)调委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

强化分类管理抓好业务指导根据各村(居)调委会软硬件设施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每月安排专人对调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对调解工作开展落后的村(居),不定期加强调解员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并强化与其它村(居)经验交流,做到各调委会齐头并进,平衡发展。出台《新港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将调解组织规范化和调解员的工作实绩纳入司法对村(居)的年度考核。通过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多种措施确保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使新港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