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以“法”护“航”的江城实践

发布日期:2026-01-09 08:27 来源:《司法所工作》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司法所工作》杂志2025年第12期刊登《“以“法”护“航”的江城实践”》,宣传我市航运法律服务典型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芜湖港是全国十大内河港口之一,一类水运开放口岸,是全省货运、外贸和集装箱主枢纽港,全省最大“出海口”,目前长江黄金水道已实现3万吨级船舶到芜湖。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坚持以改革创新思维激活高质量发展内在动力,着眼于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不断改善现代航运服务软环境。为充分发挥水运资源优势,更好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紧扣“水运安徽”建设,芜湖市立足“借船出海、向海而兴”的战略定位,以打造“法润江城 营商芜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为牵引,依托长江(芜湖)航运要素大市场,联合武汉海事法院、长江海事局共同打造“一站式”航运法律服务平台,为长江航运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芜湖方案”。

    一、 强化高位推动,彰显集群式服务平台新成果。 芜湖抢抓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历史机遇,拓展航运法律服务功能,集聚航运法治要素保障,全力打造海事治理体系新格局,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高站位谋划调度。先后召开全市“一站式”航运法律服务平台专题会、座谈会,形成芜湖市海事海商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纪要,为航运产业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明晰方向路径,联合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芜湖海事局、市数据管理局印发《芜湖市海事海商调解中心建设方案》,明确7项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全方位营造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高标准推深做实。将“一站式”航运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围绕法律服务平台职责,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打造“一个窗口受理、多种方式化解、全流程跟踪”的工作模式,形成以芜湖市海事海商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心,联动长江(芜湖)海事海商多元解纷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芜湖仲裁委员会海事海商仲裁中心、芜湖市涉外法治发展研究中心,构建“五位一体”协同格局。三是 高质量服务发展。 聚焦服务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畅通海事海商类纠纷仲裁、公证、调解、诉讼等多元化解渠道,快速响应和解决海事海商相关问题。如处理杨某诉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一案中,面对多方主体交织、法律关系复杂等挑战,创新提出“债权抵销”方案,有效整合了多方债务;借助在线调解系统,克服地域限制,指导分处山东、安徽的当事人完成远程签署,促成各方达成包含权利义务终结条款的“一揽子”协议,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与源头预防。截至目前,“一站式”航运法律服务平台累计受理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办理调解案件52件、海事海商相关公证82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让企业省心、船员安心,为全市航运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 创新系统布局,建立全链条服务网络新路径。 坚持以打造立足芜湖、服务安徽、辐射长江经济带的航运法律服务高地为目标,推动航运法律服务从“分散化供给”向“生态化集成”转型,为建设现代化航运枢纽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构建全要素、全链条服务矩阵。 直面航运发展“衔接难、周期长、涉外弱”等痛点,以“资源集成化、流程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手段数字化”为导向,全力打造集咨询、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有效整合法律咨询、海事调解、海商仲裁、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诉讼服务、法律援助、涉外法律服务9项核心要素功能,覆盖航运企业从设立经营到争议解决、从业人员从职业发展到权益维护的多元需求。芜湖仲裁委员会海事海商仲裁中心成功受理并高效推进首例海事海商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70余万元,且可能影响被申请人上亿元的投资建设项目。仲裁委迅速启动简易程序,指派资深专家审理,运用“仲裁前调解”机制,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在调解未果后,经征询双方意见,及时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作出裁决后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去处理船舶碰撞纠纷,光对接部门就要花费一周,现在在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后续流程有人跟进,效率提升很多。”一位常年往返于芜湖与上海港的货船企业负责人感慨道。二是筑牢规范化、跨区域协同根基。 立足长江中下游航运枢纽定位,构建“覆盖安徽、联动豫皖、衔接沿海”的跨区域服务网络,打破地域壁垒。深化司法协作,与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员纳入法院特邀调解员库,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无缝衔接。编制《航运法律服务公证指南》《司法鉴定服务指南》《人民调解流程图》等工具书,为纠纷解决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针对中小微航运企业推出“定制化调解服务包”,提供合规体检、纠纷预防培训等增值服务。制定全省首部《海事海商仲裁规则》,引入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等机制,细化仲裁案件办案指引,确保案件审理规范高效。建立线上线下工作流程,规范场所标牌标识,为多元化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专业制度保障。将“科技+法治”作为核心抓手,构建“一核多端”数字化服务体系,以“12348”安徽法网为基础,提供全天候公益法律咨询;优化整合“解纷芜优”调解平台、“公证在线”服务平台、“芜湖仲裁在线”服务小程序三大工具,实现远程调解、电子存证、跨境视频公证、线上缴费等“线上服务”全场景,提供“7×24”不打烊服务。外地船员可通过“解纷芜优”平台远程化解劳务纠纷,涉外船舶可在线办理跨境视频公证,大幅降低维权成本。三是锻造专业化、复合型服务力量。 组建一支“专职+兼职”互补、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律与行业贯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满足海事海商领域专业化服务需求。公开选聘熟悉海事法律法规的调解员常驻窗口,招募18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律师组成兼职调解员队伍,增强海事领域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吸纳26名精通海事海商法法律法规、航运实务的专家进入仲裁员队伍,其背景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实务、航运管理、船舶技术等多个领域。依托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专业力量,拟定7类常用海事合同模板供企业使用,从源头上帮助航运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将专业服务延伸至产业链前端。如处理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面对当事人情绪激动、诉求与事实法律依据差距较大的情况,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一方面从证据和法律依据入手,逐项分析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风险;另一方面耐心开展情绪疏导,推动双方互谅互让,促进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高效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 擘画发展蓝图,凸显高品质法律服务新质效。 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将“一站式”航运法律服务模式打造成海事纠纷化解的“标杆工程”,持续优化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积极探索“海事调解+海事仲裁”新模式,引入国际仲裁员参与调解和仲裁,共同研讨海事纠纷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升纠纷解决的国际化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深化与船员协会、船东协会、航运商会等单位紧密合作,吸纳行业专家加入调解队伍,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内部规则和运营模式的优势,提出针对性的调解建议和解决方案。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分类化解机制,对于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邀请船员协会代表参与调解,从船员的职业特点、行业惯例等角度出发,协调船东和船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纠纷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拓展海事法律服务领域。以促进海事产业链协同发展为目标,将调解服务延伸至海事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涵盖船舶制造、维修、拆解以及港口建设、运营,航运金融等领域。探索海上风电、邮轮旅游、无人船应用等海事领域纠纷化解,提前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培养专业调解人员,为解决新兴海事业态纠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持续深化区域仲裁合作,建立长江经济带远程庭审合作机制,加入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拓宽涉外仲裁业务。加强与下游及沿海地区的联动,积极对接南京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等机构,探索建立跨区域海事海商案件信息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推动区域内调解员名册互认和仲裁裁决执行协助,为航运企业提供“一地受理、区域协同”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提升业务专业能力水平。 鼓励调解员开展海事调解领域学术探讨,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和学术论文撰写,探索创新海事领域调解方法和机制。精心组织专业培训课程,邀请海事法律专家、资深调解员授课,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引入优质资源,加大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力度,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座谈会,依托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等平台,组织参加涉外法治系列课程学习。收集整理典型海事海商调解案例,建立案例数据库,涵盖纠纷类型、案件事实、调解过程和结果等信息,为高质效开展相关实践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