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10:32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赵民 字体:【  

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司法局:

根据《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司法部令第 137号、第 138号文件要求,市司法局定于 2021年 1月 25日到 1月 29日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2020年执业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 1月 25日到1月 29日

二、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由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司法局组成人员分别对辖区内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年度正常开展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2020年的执业和管理情况;

(二)年度正常开展执业活动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0年的执业活动情况。

四、考核主体的任务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考核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会议,邀请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总结,组织民主评议。根据考核评议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据上述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0年的执业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平时执业中表现突出应当给予奖励。

(二)县(市)、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所进行考核

县(市)、区司法局对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年度考核。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监督管理检查情况,结合法律服务所自评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指导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的审核工作,并将基层法律服务所报送的材料,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2月27前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五、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纸质材料均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签字盖章格式规范,同时报送不盖章的电子档材料。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含上年度本所执业和管理、党建情况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

3、为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含2020年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六、年度检查考核等次和标准

根据《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 所数不超过 2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 20%。

七、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步骤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总结本所2020年执业和管理情况,召开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工作会议,完成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年度考核,填报考核登记表,于 2021年2月7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司法局报送基层法律服务所、本所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材料电子档。

(二)县(市)、区司法局收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报送的年度考核申报材料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查工作,根据书面材料审查、双随机抽查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情况,确定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填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登记汇总表》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汇总表》,连同基层法律服务所报送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本所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材料(含电子档),于 2021年 2月 27日前报送市司法局。为了提高效率,减少差错,各县(市)区可采取先审查电子档材料,再上报纸质材料的方式。

(三)市司法局收到县(市)、区司法局报送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等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年度考核结果,并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结果在 “芜湖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在执业证上进行标注、加盖印章,完成年度考核,发还材料和执业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书面申请复查(复核)。

八、其他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司法部令第 137 号、第 138 号文件要求,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把年度考核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诚信工作档案管理结合起来, 发挥信用体系监督作用,既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又要提高监管效能,减少重复检查,把好年度考核审查关。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附件:

1、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

2、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

3、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登记汇总表

4、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汇总表

 1.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2.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3.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汇总表.docx

4.芜湖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汇总表.docx

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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