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17:00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司法局、三山经开区司法行政工作机构,经开区分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芜湖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4日

 

 

 

 

 

 

 

 

 

 

 

 

 

关于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倾力打造我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芜湖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科学有效,打造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

(一)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深化改革、产权保护等重要领域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建立健全有效的法治化营商制度体系,抓紧补齐短板、消除空白,以良法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成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法规科)

(二)扩大行政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集范围,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在合法性审查中认真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更好协调利益关系,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法规科、合法性审查科)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有悖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文件规定,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法规科、合法性审查科)

二、聚焦严格规范,打造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四)以积极参与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挖掘各地区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亮点,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秘书科)

(五)深入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言行,推动完善执法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责任领导:刘昭明;牵头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六)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探索选取优秀执法案例在全市推广,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发展。(责任领导:刘昭明;牵头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三、聚焦便民惠企,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七)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法律服务人才培育机制、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同步评价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八)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专项活动,推动成立“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团”,建立律师联系企业制度,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运用法律手段协助防范化解企业发展重大风险。(责任领导:刘琪;牵头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

(九)健全完善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以网络平台为统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将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网络平台的全时空性有效整合,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实现服务标准统一、运行管理统一、组织保障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最大限度提升三大平台整体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领导:李萍、王珏;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四、聚焦崇法尚法,打造诚实守信的重信环境。

(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宣传活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管理服务职能开展行业性普法宣传,探索提升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素养的新路径,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重视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合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责任领导:刘昭明;牵头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一)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着力建设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平台,对本市试点区域公共政策兑现和各类行政协议履约问题开展全面梳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立行立改解决一批,制定方案有序兑现一批,推动以法律途径化解一批,逐步建立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履约守诺工作制度,培育诚信法治政府建设典范。(责任领导:李萍;牵头责任科室:秘书科)

五、聚焦自我管理,打造基层有效治理的法治环境。

(十二)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使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素质、营造良好民风的重要举措。(责任领导:刘昭明;牵头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三)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责任领导:刘昭明;牵头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四)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与村(居)人民调解员有效衔接、密切配合,满足村居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媒介手段,建立矛盾化解线上网络平台“中心”,持续推进芜湖ODR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解纷芜优”平台)应用,有效发挥“解纷芜优”平台 效用,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责任领导:刘琪;牵头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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