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4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11224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芜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芜湖篇章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普治并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崇法向善、依法办事的法治共识日渐形成。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重点普法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大研讨、大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和宪法实施案例宣传。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实施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时期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大力宣传与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市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围绕自由贸易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芜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扫黑除恶、预防毒品、预防电信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维护信访秩序、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与人民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城市管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内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模范机关和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

三、加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

(一)坚持分类施教,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分类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村(居)民等群体的法治教育。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测试和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设开足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等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配备及教育培训,实施“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村(社区)“两委”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村民、居民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治理活动,增强权利义务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注重实践养成,培养公民良好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芜湖建设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三)坚持崇法尚德,涵育公民普遍法治自觉。加强“信用芜湖”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法情况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开展优秀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美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建设项目,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进“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彰显地域(行业)特色。到2025年,实现市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展馆)县级法治广场(公园)镇级法治宣传长廊(广场)村级法治宣传栏全覆盖。加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挖掘、整理具有地方特色、乡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针对重要法律法规、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市地方性法规等,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创作基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在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重大节庆、民俗活动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学习传承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焕发新的生命力。加强我市法治历史遗迹和法治文物的保护,发掘并宣传代表性法治人物和法治典故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普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推进“解纷芜优”平台运用。

(二)深化学校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选聘、使用、管理、考评等制度,到2023年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职业中等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实现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深化企业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化网络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五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法规规章正式公布实施后,应当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开展普法宣传。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教育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普法工作长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典型法治案例征集、评选、汇编、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鼓励、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畅通参与渠道,加强管理指导。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的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公益普法嘉许激励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专家学者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参与法学研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志愿普法优秀团队和品牌项目。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在巩固、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中的应用,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实效性。针对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接地气的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强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主流新媒体平台优势,完善新媒体普法传播体系,打造新媒体普法品牌。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面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芜湖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制度,形成普法任务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大众传媒要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动态和公益广告,发布和解读法治案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市级主流媒体年度刊发、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的版面(时间、次数)不少于该媒体全年公益广告的十分之一。

(四)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指导管理水平,5年内完成市、县市区、镇街国家机关普法工作人员轮训。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普法宣讲、巡讲活动。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公益普法服务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各类普法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普法工作水平。加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

(五)加强评估检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日常指导检查,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评估指标,探索第三方开展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查找问题与不足,推动规划全面实施;开展终期验收,全面了解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评估验收结果运用,对工作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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