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和《市政府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0 12:04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和《市政府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完成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规章起草单位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按计划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法案及相关说明。因故不能按时报送规章草案送审稿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应当及时说明。在工作中需要调整规章制定计划,拟增加规章项目的,起草单位要加快对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论证,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市司法局书面报送调研论证情况,条件成熟的可一并报送草案。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规章起草单位可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单位、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相关利益方意见,对规章草案拟设立的主要制度、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规章草案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等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听取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可能存在决策风险的,要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主动沟通协调,充分征求意见,经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报送规章草案送审稿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规章草案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核,并经起草单位集体研究通过,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政府。在报送规章草案时,应当一并报送起草说明、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书面审核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草案条文对照表、立法参阅材料汇编等材料,对于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缓办或者退回起草单位修改补充完善。没有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任务的单位,要积极配合起草单位论证、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确保规章草案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更加科学完善。市司法局要根据市政府年度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前介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了解项目的起草情况、重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把好审查关,对部门起草的规章草案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依法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年度制定计划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类

《芜湖市控制吸烟办法》(起草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间:2022年8月30日前)

二、修改类

《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前)



市政府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制定类

1.《芜湖市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完稿时间:2022年1月)

2.《<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单位:市住建局,完稿时间:2022年3月)

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稿时间:2022年6月)

4.《芜湖市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起草单位:市民政局,完稿时间:2022年9月)

5.《芜湖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完稿时间:2022年9月)

6.《芜湖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稿时间:2022年10月)

二、修改类

1.《芜湖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单位:市国资委,完稿时间:2022年1月)

2.《芜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稿时间:2022年2月)

3.《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起草单位:市住建局,完稿时间: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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