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11:03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芜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分局,三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司法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芜湖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31日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十大

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双招双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主动服务科技创新、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壮大发展的履职自觉,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人民城市。

二、总体目标

聚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大健康和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线上经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十大新兴产业,切实担负司法行政职责使命,为全市“双招双引”项目落地落实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双招双引”更佳法治环境,确保“双招双引”量质齐升。

三、工作举措

(一)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立法。结合本市立法权限,对标学习长三角地区先进地区制度和做法,结合自贸区改革创新实践,将可复制、能推广的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落实固化,将《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市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并尽快制定出台,服务助推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备案审查,及时修改、废止与十大新兴产业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深化依法 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问题梳理,通过“线上+线下”“自查+公告”“座谈+走访”等方式全方位梳理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的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协议履行相关问题。配强专业力量,对疑难复杂问题提级处理,实行“一案一策”。加大问题化解力度,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对接相关市场主体妥善化解难题。升级改造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监管信息系统,形成政府合同协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监管体系。

(三)加强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加快涉及政策审查,按规定提前介入有关政策文件起草工作,实行审核材料“容缺受理”,受理与审查材料补正同步进行,开通审查绿色通道。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涉企政策听取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聚焦审查事项合法性,严把法律关口,对政府拟作出的涉及十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分析,对涉企政策的调整综合考量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依法提出审查意见。

(四)规范涉十大新兴产业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部署落实情况自查整改,通过抽查案卷、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实地检查。加强对涉及十大新兴产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制定或执行涉及十大新兴产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落实《行政处罚法》轻罚免罚相关规定。

(五)加强涉十大新兴产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搭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重点开展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劳资关系、债权债务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建立健全商事、劳动争议等调解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聘任行业专家、工会代表、律师等担任调解员,主动介入用工风险、劳资关系等矛盾纠纷调解,实现涉新兴产业相关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

(六)加强十大新兴产业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法治宣传活动,指导全市有关部门深入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广泛宣传与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影响企业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实施监督、相关评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提升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和依法维权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七)组建十大新兴产业专项法律服务团。由市律师协会牵头,会同市公证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等有关法律服务机构,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员,根据十大新兴产业特点和需求,为十大新兴产业分别组建10个专项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从前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到中期对接洽谈、项目评估,再到后期资金到位、政策兑现、项目实施,为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提供专业化、全方位、跟踪式“全过程”法律服务。

(八)建立仲裁服务十大新兴产业机制。建立仲裁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工作机制,重点了解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仲裁服务需求,提供及时便捷的仲裁服务。对十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仲裁法律制度培训。在十大新兴产业企业中普遍建立仲裁联络员。建立从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和商会中选聘仲裁员机制。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着力在宣传仲裁法、推介仲裁制度、落实仲裁条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等方面发挥作用。

(九)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指导市律师协会、 市公证协会等与十大新兴产业协会开展法律服务合作,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工作机制。深入企业,主动送法上门。引导律师重点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 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用足用活本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布局,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全市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打造 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层层压实 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开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一改两为五做到”、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定期自查工作落实情况,日常工 作落实中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反馈,将保障十大新兴产业 “双招双引”工作纳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市局根据工作部署和相应职能,将通过“四不两直”考核评价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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