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7:07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市直、驻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2023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及市委深改办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3330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2023年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及市委深改办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结合芜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依规经营、依法诚信执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满意度,以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的净化,促进法治环境优化,以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促进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二、总体目标

通过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提高全市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查办违法违规执业案件,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进一步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审查,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规则,促进法律服务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塑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和水平。总结提炼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建立起统一的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

三、稽查范围

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及其执业行为,其他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其行为,以及未经执业许可或行政审批、违法从事法律服务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3-20234月)

组织全市各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各类法律服务主体责任担当,确保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面向社会集中宣传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政策和市场规则,重点宣传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仲裁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能特征、服务范围,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区分、理性选择。召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税务局、银保监分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联席会议,对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谁准入,谁监管”原则,在全市辖区内,协调一致开展全方位排查活动,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核查,建立稽查问题台账。

(二)集中稽查(20235月)

梳理汇总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依据,形成完备的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汇编。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稽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重点稽查未经执业许可或行政审批的组织、无相关资质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尤其加大对以公民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没有取得相关法律服务执业资格的人员冒充相关法律服务执业者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以医疗卫生场所、交通事故处理场所、工伤事故现场等工伤人员、企业职工等特定群体,或交通肇事、医患纠纷等特定领域为目标承揽案件;以支付回扣、出具意见结果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稽查、处理力度。

(三)总结提升(20236-20237月)

1. 总结稽查工作。总结稽查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寻求对策,为建立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制度提供参考。重点梳理违法违规情况较多的领域,作为今后专项稽查的重点方向;梳理社会危害性大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针对性举措。

2. 公开合法机构。借助各级市民服务场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等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合法合规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机构类别、业务范围、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选择资质可信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3. 开展警示教育。筛选法律服务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引导广大群众自愿选择合法合规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制度建立(20238-202310月)

制定《芜湖市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办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主体。明确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委、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民政、卫生、政务服务管理、税务、银保监会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各司其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强大合力。

2. 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稽查模式。1)日常稽查,即对管辖范围内法律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稽查;(2)专项稽查,即对管辖范围内特定若干家或特定若干类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稽查;(3)专案稽查,即对有特定线索来源、具有明显违法违规嫌疑的特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稽查。

3. 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程序。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项流程开展工作。(1)选案。包括选取稽查对象,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2)检查。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实施检查,收集违法案件证据材料;(3)审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核准案件事实,审查鉴别证据,分析认定案件性质,制定有关稽查文书;(4)执行。按照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稽查结论等有关稽查文书,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对稽查对象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职责,把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将每个步骤做好做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法律服务稽查的重要意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单位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各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各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妥善解决单位间职能交叉、重叠、缺位等问题,确保稽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并不断完善稽查制度,优化稽查流程。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

四)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按照职责权限和责任分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阻挠稽查工作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或徇私枉法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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