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解读
《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芜府法领办〔2020〕9 号)自2020年12月14日印发。现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我市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拟定《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强化行政调解的化解、预防和教育功能,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为平安芜湖、法治芜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行政调解基本规范及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四个部分,培育行政调解文化,切实将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芜湖市工作实际,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目标,确定行政调解工作任务,初步草拟《意见》。市司法局结合《意见》,2020年11月5日,征求有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意见,形成了《意见》初稿,形成最终印发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
推进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调解机关)全面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强化行政调解职能,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中的作用,推进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培育行政调解文化,切实将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主要内容
一是行政调解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 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
二是确定行政调解一般程序。明确申请、受理、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回访等流程。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者调解结果能 够即时履行的纠纷争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简化程序。
三是行政调解基本工作制度。行政调解机关应当建立行政 调解员选任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取本单位专业素养较高、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及法律工作者等2名以上人员作为行政调解员。行政调解机关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受理登记,定期统计汇总行政调解工作数据和情况,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案件要按照档案管理规 定和规范,及时立卷建档。建档文书材料应当齐全,主要包括:行政调解申请书、调查笔录、行政调解笔录、行政调解协议书、证据材料、回访等。
六、保障措施
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分值权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大力宣传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调解理性合法解决纠纷争议。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切实提升调解工作成效。加强对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和 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行政调解技能,加快提高行政调解队伍的整 体素质。将行政调解文化建设贯穿于行政机关文化建设中,贯穿于“谁执法谁普 法”的普法责任中,用“化解矛盾纠纷”来践行行政调解文化理念。
七、解读单位
解读机关:芜湖市司法局
解读人:徐光辉
联系电话:0553-387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