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4年5月是第4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全国及安徽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四、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暨“法润江城 助企惠商”专项普法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开展百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讲座。各县市区、有关市直及驻芜单位充分调动“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法学会“润心”法治宣讲团、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工作队伍资源,组织到辖区企业,重点深入开发区、自贸区等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涉企法律法规、政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讲座、企业法律需求问卷调查、法治体检、赠送法治书籍、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涉企普法宣传活动。
(三)开展一批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县市区法宣办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民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志愿者、乡村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普法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道德讲堂、乡村大讲堂以及各类普法基地,广泛开展以民法典宣传为重点的法治文艺巡演、大鼓书说唱普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法治文化精品网络巡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强化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举办十场中小学生“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抓住青少年这个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在全市举办十场以“民法典相伴成长”为主题的中小学生“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演讲比赛(7个县市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市教育局各一场)。在各地组织比赛和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全市性演讲比赛决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各机关单位要以“内部学法+对外普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民法典宣传进机关,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带头学、职工主动学,重点学习民法典中与部门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条款,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自觉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部门内部学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不断扩大管理及服务群体民法典宣传普及范围,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畅通普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六)开展“典”亮千屏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各市直及驻芜单位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充分运用各地标性建筑、主流商圈、商务楼宇、大型户外广告屏等城市电子屏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对外窗口等部门普法阵地,展播民法典宣传标语及电子海报,通过“典”亮户外千屏,让民法典点亮群众美好生活,营造“民法典宣传满江城”的热烈氛围。
(七)开展“民法典进法治宣传阵地”活动。 组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一轮民法典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宣传与各县市区“口袋公园”建设工作相结合,推动民法典等法治元素融入各“口袋公园”。结合“书香芜湖·法润江城”普法进书房活动,在全市已建成开放的各城市书房中,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针对书房读者群体类型,重点宣讲民法典与百姓生活、民法典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等内容。
(八)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举办2024年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各级法宣办、司法行政部门结合“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的宣传活动。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际,走村入户开展民法典宣传,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训等工作一体推进。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百千万·徽姑娘普法”行动,不断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法宣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形成民法典宣传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地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办要组织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动态及成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功经验,促进民法典宣传工作持续深入。
各县市区、市直及驻芜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信息请及时报送;开展活动情况总结,请于5月23日前报市法宣办。
联系人:徐露,电话:387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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