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跻身全市前列,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需进一步强化,尤其是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在意见征集反馈、政策解读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面对以上问题,我局拟从以下几点整改加强: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常态化组织局机关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公开的专业性程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开文字规范用语,杜绝政务公开用语错误情况发生。二是聚力群众期盼,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求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力军作用,增加群众对决策的知晓度,增加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2024年,我局将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务公开新要求,在政务公开各个环节大胆尝试,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群众、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桥梁纽带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省司法厅印发《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省级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市级信息公开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积极与省厅相关处室对接,及时完成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发布,开设“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专栏,下设14个子栏目。
芜湖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芜湖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