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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0-01-09 08:15 信息来源: 芜湖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编辑:肖梦涵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C区三楼;邮编:241011;联系电话(传真):0553-3878967;电子邮箱:whsfxx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芜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机构重组为契机,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等各类政府信息2641条,本机关制发文件1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办结数3件,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统筹推进财政预决算、招投标采购、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等栏目受理网民咨询、建议和投诉,2019年,共办理各类咨询投诉10余件,满意度均达100%。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结合测评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对比新旧条例,梳理了解新旧规修改变化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机构改革情况,按照新《三定方案》对机关职能、科室设置等栏目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了解和掌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912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41条,本机关制发文件14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6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11日至20191231日,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办结数3件,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11日至20191231日,市司法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脱贫攻坚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提升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通报、现场督导、会议培训等方式,实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