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21〕67号)要求,经各县市区人社局、司法局申报并审查推荐,市司法局严格依据推荐评选条件,结合近年工作成效,对申报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申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先进集体
1、芜湖市司法局
2、芜湖市南陵县司法局
二、先进工作者
1、叶婷婷 无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室主任
2、袁本龙 芜湖市湾沚区司法局花桥司法所所长
三、劳动模范
俞春生 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司法局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3-3878976、0553-3878950。
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310。
芜湖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0日